7月7日至8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带领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和省司法厅、省营商环境局、省应急管理厅等单位同志一行12人,到我市开展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全生产条例修法调研,听取我市在优化营商环境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对两部条例修改草案的意见建议,实地走访政务服务机构和相关企业。
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召开了市政府相关部门、县(市)区政府代表和市场主体代表参加的三个座谈会,市营商环境局、市应急局等30多个政府部门和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以及海林市、宁安市、穆棱市、西安区、阳明区政府主管领导和负责人,根据职责分工和区域特点,围绕调研提纲从不同角度对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安全生产条例的修改提出了意见建议。
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法调研组深入到市民生大厦和海林市人民办事中心,查看了群众办理各项事务的流程和环节,对“一个窗口办理”等政务新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法调研组在牡丹江市走访了牡丹江卷烟厂、百威英博(牡丹江)啤酒有限公司、巨洋气体有限公司,到海林市走访了天合石油集团汇丰石油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益优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海林市锦丰木业有限公司,了解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经验做法,针对省安全生产条例修改中可能涉及到的问题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兆光主持座谈会并陪同调研,市政府副市长刘军龙参加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长生陪同走访企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并陪同调研。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鹏远对我市调研工作的精心组织、细致安排几次表扬,对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肯定,认为打破部门之间“信息孤岛”、推行保函制活化企业资金、完善第三方评价营商环境制度、明确资金保障等意见对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法调研组有启发、有帮助,下一步要充分研究吸纳,争取提炼升华为制度并写入法规。
(法工委供稿)